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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节(1 / 3)

“这可不好说,我们上次来就看到爸一个人坐在一边吃饭,回去后,志宇整晚都睡不着,觉得爸可怜,他多疼林志军啊,什么好东西都给了林志军,可最后呢,却连桌子都上不了。总之,我是不相信你们的,我宁愿相信林月。”

林志宇低着的头终于抬起来看了眼杨柳,这话水分太大了;但显然,杨柳说得情真意切,其余人都半信半疑了。

不过,关于林强那天晚上独自一人吃饭的事确实是陈菊他们理亏,所以陈菊只觉得脸上烧得厉害;

虽然如此,钱还是最重要的,陈菊还想争取:“怎么说我也是长辈,你这钱交给林月不给我,说出去都让人笑话。”

“咱们关上门商量的事外人怎么会知道?除非有人出去乱说,再说,我觉得那些人都说明事理的,不会随便嚼舌根子。放心吧阿姨,你只要每天提着满满一篮子菜往家里走,有人问,你就说这钱都是老二两口子给的,外人一看就知道阿姨照顾爸尽心,也会夸林志军夫妻是孝顺的。”

还满满一篮子菜往家提,那要多少钱?突然想起何孝国还是个十分能吃的饭桶,多少够吃?

二十块钱的孝顺

林志宇从进门开始就没有说过一个字,他坐在客厅里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,周身有一层无形的隔膜阻隔了周围环境。

杨柳看了他一眼,看不出他有何情绪,显然,林志宇已经能收敛自己的情绪了。

其实,能真正影响他情绪的只有父亲林强;以前或许有个林月,但他早就把林月从亲人的范畴摘了出去。

大约是爱之深责之切,林月还不够格。

而对面坐在小凳子上的林月也沉默,有时她会看一眼林志宇,心里有些后悔当初不该为了工作听母亲的话,回城后就断了和他的联系,否则他多少都会帮自己一把。

她还记得,她当初的最后一封信是从城里寄去的。当时林志宇似乎没有生气,他还给自己回了信,可母亲看见林志宇给林月写来了信,大骂自己是个白眼狼,明明知道自己不喜欢林志宇,还非要和他来往,反而和自己的亲弟弟有隔阂。

所以,她没有回信,那两个月里,林志宇接连来了好几封信,都是担心她回城是不是遇到了困难?

母亲说:“你遇到困难了他又能怎么样?自身难保的东西还能帮你不成?”

是啊,两个社会底层的人相互取暖都显得多余和可笑,谁又能帮谁呢?林月认同了母亲的话,那时,谁也没有想过那个安静得近乎怯懦的人能有发达的一天。

三个月后,林志宇回家过一次,正好看见林月发了工资,买了一条鱼回家,一家人正在其乐融融吃饭。

陈菊笑着让林志宇吃饭,林志宇看了眼大家后,在一家人的惊讶中转身就走了。

林月觉得自己恨好笑,突然就在这个环境下想起了那么久远的事。

深深吸了口气,然后缓缓吐出,人要往前看。

收回思绪,林月开始认真听屋里人说话,这是关乎切身利益的事情。

这还是她第一次从局中人跳出去,以旁观者的角度看清楚杨柳是如何和对手过招的。她惊讶地发现,杨柳没有生气,也没有咄咄逼人,却能掌握所有的话语权。

强势的母亲和不可一世的弟妹根本不是杨柳的对手。

越看越惊讶的林月,在心里忍不住佩服杨柳,自己要是有她一半本事,当时也不会被赶走,也不会在婆家要讨好婆婆,在娘家要讨好母亲。

今天的林志军也一反常态,没有叫嚣发怒,任由妻子和母亲上场。林月不知道的是,林志军其实也有点怕杨柳,所以为了不丢脸,干脆就不出声。

杨柳的强势只在于她随时可以走,这里的一切她不在乎,无欲则刚嘛。她今天还在这里,是为了让林志宇尽了责任,然后才能轻装上阵,远离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。

把事情说得差不多了,杨柳从身上拿出二十块钱,直接递给林月:“林月,这钱我交给你了,以后一个月我给一次钱,过年忙,我们可能就没有时间过来了。”

林月忍不住一阵窃喜,这钱说多不多,可也不少,这是白得的钱,在陈菊灼灼的目光下快速把钱装进裤袋里。

无视陈菊的小心思,杨柳又问冯美娟:“你的钱呢?”

冯美娟好面子,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拿了二十出来,交给陈菊的动作有些粗鲁,以表示心情十分糟糕。

别看她平时好穿着打扮,其实她和林志军的工资并不高,林志军并非是正式老师,工资还要低一点。况且两口子平时开销也大,尤其是纺织三厂出了很多款式新颖的衣服后,作为爱美的冯美娟,每个月发了工资一定要买一件,她很享受被艳羡的目光追随的感觉。

可那衣服太贵,她们夫妻就仗着在家里混吃,能少一大笔开支。

见事情完结,林志宇立刻起身去了里屋,刚好和林强的目光对上。

“爸,你好好休息,我们走了。”林志宇像是一个努力完成任务的儿子,该做的都做了,但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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